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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鴻教育基金會獎學金開放申請

臺大工學院畢業生赴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博士班就讀
思鴻教育基金會獎學金實施辦法(2020修訂版)
Think Global Education Trust Scholarship Scheme

壹、宗旨

  為培育臺大工學院學生之國際觀以及研究水準,以期確實瞭解與推展各國與台灣間教育、學術、文化的交流,思鴻教育基金會擬設置本獎學金,補助臺大工學院之畢業生申請至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土木工程學系(所)、機械工程學系(所)、化學工程學系(所)、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所)博士班就讀之學費、學生醫療保險費與生活費。

貳、本獎學金實施辦法從2020年4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辦理兩年。兩年期滿本獎學金是否續辦由基金會決定。

參、獎助項目

  提供博士班就讀之獎學金。每年獎助一名學生赴美國麻省理工學院之土木工程學系(所)、機械工程學系(所)、化學工程學系(所)、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所)博士班就讀,獎助內容如下:

(一)每月生活費1,800美金。
(二)學費與學生醫療保險費:為保有學籍所必須繳納之學費與學生醫療保險費,經基金會認可後,直接匯款到學校之帳戶,學生醫療保險費每年以美金4,000為上限。獎學金支付依本辦法第捌條辦理。
(三)獎學金獎助對象僅限博士班單一學制。獎學金支領期限提供博士課程2年,並不得申請延長獎學金之支領期限。

肆、申請人資格

(一)申請人須為僅有中華民國居民/公民身分者,不得具有其他國籍或永久居留權,年齡在31歲以內。
(二)申請人須為臺大工學院之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
(三)赴美之際,務必取得「留學」簽證。
(四)男生須具備後備軍人資格或無兵役義務。
(五)須獲得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土木工程學系(所)、機械工程學系(所)、化學工程學系(所)、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所)博士班之入學許可。
(六)獲此獎助者不得同時領取其他政府機關、國內外學校相同性質之獎助學金。
(七)積極進取、品德兼優,富有國際觀。
(八)申請人必須了解本基金會之宗旨並且積極提升本國之國際形象。

伍、申請資料

下列資料依序排列,一式一份如附件。

(一)申請表
(二)歷年中文(或英文)成績單
(三)個人履歷:包括自我介紹、學經歷、個人傑出表現、得獎紀錄、論文發表次數及題目等、格式不拘,一律以中文撰寫,以A4大小繕打,兩面為限。
(四)中華民國之護照及身分證影本。
(五)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土木工程學系(所)、機械工程學系(所)、化學工程學系(所)、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所)博士班之入學許可。
(六)讀書計畫:一律以中文撰寫。內容應就赴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土木工程學系(所)、機械工程學系(所)、化學工程學系(所)、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所)就讀博士班研擬具體研修計畫,包括研究目標、計畫內容、未來展望,3000字左右,以A4大小繕打。
(七)臺大或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教授或僱主之推薦信二封:推薦信請用有學校或公司抬頭的信紙,中文推薦信具名給「思鴻教育基金會」,英文推薦信具名給”Think Global Education Trust”,推薦人須在推薦信末附上親筆簽名及簽署日期。
(八)切結書
(九)赴美學生簽證(取得後交付影本)

陸、審查方式

  設置臺大工學院畢業生赴美國麻省理工學院之土木工程學系(所)、機械工程學系(所)、化學工程學系(所)、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所)博士班就讀獎學金評選委員會,成員包括思鴻教育基金會代表一位、國立臺灣大學工學院院長(或副院長)及由院長指派的相關研究領域教授代表數名。委員會根據申請人提出之申請文件,擇優進行面談。所選出之學生由院長具函推薦給思鴻教育基金會。

柒、申請流程

(一)申請開始日期:2020年5月13日
(二)申請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
(三)請於申請期限內,將上述申請文件寄至臺大工學院。

收件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收件者:國立臺灣大學工學院辦公室

(四)合格通知:思鴻教育基金會信託受託人(Trustee)會發出合格通知書給臺大工學院通知審核結果。

捌、獎學金支付方式

  根據受獎生所取得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發給之學費等通知單(如:Student Billing Statement),內容載明受獎生姓名、費用項目與金額,經基金會認可後,學費與學生醫療保險費直接匯款到學校之帳戶,學生醫療保險費每年以美金4,000元為上限。從入學當月算起,生活費將以美金每六個月匯入受獎生於美國開設之帳戶,最多2年。受獎學生第一次申請獎學金支付時,必須提供學費繳費單據影本與註冊或在學證明影本。

  本獎學金非貸款,不需償還,但若下列事項發生,本基金會有權停止發放其獎學金,並保留追回之前已發放的獎學金之權利:

(1) 受獎生轉學、輟學或遭退學,本基金會將終止發放獎學金。
(2) 受獎生休學,本基金會將停止發放獎學金;受獎生休學可向基金會提出休學原因說明,若經基金會核可後,將得於一年內復學者恢復發放獎學金。
(3) 受獎生在校成績表現不佳或有不良行為舉止等。
(4) 受獎生填寫之資料如有隱匿、遺漏、或為不實之說明。

玖、受獎生義務

  受獎生需盡下列義務:

(1) 受獎生必須遵守本實施辦法載明之規定及美國麻省理工學院之校規,若有潛在衝突發生,須立即經由臺大工學院辦公室通知基金會。
(2) 若下列事項發生,受獎生須立即經由臺大工學院辦公室通知基金會:

休學、復學、轉學或輟學。
退學或其他受懲戒行為。
姓名、住所、電子郵件和聯絡電話或其他重要個人資訊之異動。

(3) 學習進度報告:受獎生必須經由臺大工學院辦公室繳交由校方出具之當期(季)學生在校學業成績單給基金會,並必須適時提供論文題目與指導教授姓名,若未能如期繳交者,獎學金將暫停發放。
(4) 學位完成報告書:受獎生一旦完成學業、取得學位,須立即經由臺大工學院辦公室繳交論文PDF檔或畢業證書影本給基金會。

拾、思鴻教育基金會之信託受託人(Trustee)有權隨時修改或終止獎學金。

本案承辦人

    工學院唐小姐 (minatang@ntu.edu.tw,3366-3275)

 

附件下載

申請表與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