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學院院級(2021-2022)交換生錄取名單
一、依據109學年度工學院國際交換生分發會議決議,各學校獲院推薦錄取名單如下:
布拉格捷克科技大學 1名/1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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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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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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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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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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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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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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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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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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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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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法語天主教魯汶大學 1名/1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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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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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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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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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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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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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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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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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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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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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阪大學 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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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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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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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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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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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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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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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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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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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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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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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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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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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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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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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科技大學(大學部) 1名/1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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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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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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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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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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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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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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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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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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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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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亞大學 1名/1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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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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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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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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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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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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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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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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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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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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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首爾國立大學 1名/1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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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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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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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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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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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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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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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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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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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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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 1名/1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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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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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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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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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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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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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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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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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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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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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同時獲正取及備取不同學校之申請者,若於期限內(110年1月15日中午12時前)繳交正取確認單,其他學校之備取資格亦同時取消。
二、請正取同學於110年1月15日(週五)中午12時前填妥交換學生確認單 (大學部同學務必請系主任核章; 研究生同學則必須經系所主管及指導教授簽章同意),確認單請交至工學院工綜246辦公室唐小姐 ( E-mail:minatang@ntu.edu.tw,Tel:3366-3275 ),逾期未繳交確認單或核章有缺漏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其名額開放備取。
三、申請者原申請研修期間為一學年,然經委員會決議予以調整錄取兩名各一學期,在此情況下,若其中一名正取者放棄,則先進行遞補,如無備取者或備取者放棄,則另一名正取者可再提出延長研修期間至一學年。
四、依本院學生交換計畫甄選簡章規定略以,(第七點)本計畫無法提供所有獲甄選上的學生出國補助獲得之保證,補助之發放由國際交換學生獎助學金會議決議而訂;(第九點)通過本次甄選同學,僅代表獲得本院交換學生推薦資格,尚需再經交換學校審核,若未通過審核或無法取得學生簽證,其錄取資格即取消,本院不負爭取改申請該校其他系所或協助簽證取得之責任與義務,其出國補助(若有)同時取消。
五、申請時程表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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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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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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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簡章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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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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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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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11月12日
(12:20-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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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工學院國際會議廳
(工綜館2樓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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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資料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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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11月30日
至109年12月4日
(上午9時起至下午5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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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工學院院辦公室
(工綜館2樓24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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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名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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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1月5日
(中午12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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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工學院網站同時公告正取與備取,不另個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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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正取確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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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1月15日前
(中午12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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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同學未繳交錄取確認書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其名額開放備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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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取結果個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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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1月15日起
至11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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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院辦主動以電子郵件聯繫備取學生,未於期限內回覆確認者,視同放棄備取資格,依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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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補後確認單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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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2月1日17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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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視同放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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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資料開放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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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1月15日至2月1日
(上午9時起至下午五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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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未錄取或棄權者,可攜學生證親至承辦人處領回書面資料,逾期恕不負保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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