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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院院級(2021-2022)交換生錄取名單

一、依據109學年度工學院國際交換生分發會議決議,各學校獲院推薦錄取名單如下:

布拉格捷克科技大學 1名/1學年

 

系所

年級

姓名

交換期間

正取

環工所

碩二

鄭○云

一學年

 

比利時法語天主教魯汶大學 1名/1學期

 

系所

年級

姓名

交換期間

正取

材料系

大三

黎○睿

2022春

 

大阪大學 2名

 

系所

年級

姓名

交換期間

正取

化工所

碩二

杜○

2021秋

正取

化工所

碩二

杜○毅

2021秋

 

香港科技大學(大學部) 1名/1學期

 

系所

年級

姓名

交換期間

正取

機械系

大四

陸○維

2022春

 

馬來亞大學 1名/1學期

 

系所

年級

姓名

交換期間

正取

土木系

大二

洪○天

2021秋

 

韓國首爾國立大學 1名/1學期

 

系所

年級

姓名

交換期間

正取

建城所

碩三

吳○融

2021秋

 

北京大學 1名/1學年

 

系所

年級

姓名

交換期間

正取

化工所

碩二

周○萱

一學年

備註:同時獲正取及備取不同學校之申請者,若於期限內(110年1月15日中午12時前)繳交正取確認單,其他學校之備取資格亦同時取消。

二、請正取同學於1101月15日(週五)中午12時填妥交換學生確認單 (大學部同學務必請系主任核章; 研究生同學則必須經系所主管及指導教授簽章同意),確認單請交至工學院工綜246辦公室唐小姐 ( E-mail:minatang@ntu.edu.tw,Tel:3366-3275 ),逾期未繳交確認單或核章有缺漏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其名額開放備取。

三、申請者原申請研修期間為一學年,然經委員會決議予以調整錄取兩名各一學期,在此情況下,若其中一名正取者放棄,則先進行遞補,如無備取者或備取者放棄,則另一名正取者可再提出延長研修期間至一學年。

四、依本院學生交換計畫甄選簡章規定略以,(第七點)本計畫無法提供所有獲甄選上的學生出國補助獲得之保證,補助之發放由國際交換學生獎助學金會議決議而訂;(第九點)通過本次甄選同學,僅代表獲得本院交換學生推薦資格,尚需再經交換學校審核,若未通過審核或無法取得學生簽證,其錄取資格即取消,本院不負爭取改申請該校其他系所或協助簽證取得之責任與義務,其出國補助(若有)同時取消。

五、申請時程表

項目

日期/時間

說明

甄選簡章公告

109年11月2日

 

說明會

109年11月12日

(12:20-13:50)

地點: 工學院國際會議廳

(工綜館2樓203室)

書面資料繳交

    109年11月30日

至109年12月4日

(上午9時起至下午5時止)

地點: 工學院院辦公室

(工綜館2樓246室)

錄取名單公告

110年1月5日

(中午12時前)

於工學院網站同時公告正取與備取,不另個別通知。

繳交正取確認單

110年1月15日前

(中午12時止)

正取同學未繳交錄取確認書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其名額開放備取。

備取結果個別通知

110年1月15日起

至110年1月29日

由院辦主動以電子郵件聯繫備取學生,未於期限內回覆確認者,視同放棄備取資格,依序遞補。

遞補後確認單繳交

110年2月1日17時止

逾期視同放棄資格。

書面資料開放取回

110年1月15日至2月1日

(上午9時起至下午五時止)

限未錄取或棄權者,可攜學生證親至承辦人處領回書面資料,逾期恕不負保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