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執行之國際交換生學校:
(2023年11月甄選,薦送2024年秋季~2025年春季期程)
備註:日本大學秋季學期為10月至隔年3月,春季學期為4月至隔年9月,請斟酌是否影響自身學業計畫。
備註: 法國聖艾蒂安礦業高等學院九成以上課程以法語授課,修讀該校課程至少須具備法檢CECR B1程度以上,且依該校修課規定,一學期需修讀至少20ECTS。
備註:中國大陸學校因無法評估未來政策影響,即使提供交換名額,仍有可能會臨時取消交換學生計畫,請欲選填中國大陸學校之同學留意。
※繳交本校全額學雜費。
※若當年度交換學校有更嚴格之薦送標準,則從其規定,並因應各校情況不定時修正。
申請人資格:
1. 具本院學籍之學士生二年級(含)以上、研究生一年級(含)以上學生,申請時必須註冊在學,在校成績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GPA)達3.3(含)以上。
2. 申請非中國大陸地區交換學校者,英語能力至少須達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程度(托福iBT71或多益750),若交換學校有更嚴格之語言標準,則從其規定。
3. 另須特別留意以下事項:
(1)非中華民國國籍學生不得參加甄選至其原屬國籍國家或地區境內之學校。
(2)僑生不得參加甄選至其原僑居地之學校。
(3)以陸生身分入學者,不得報名中國大陸學校。
113學年度申請時程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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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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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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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簡章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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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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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後開始接受說明會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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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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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1月3日
(中午12:20-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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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工學院國際會議廳
(工綜館2樓203室)
請於11月1日前填寫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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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資料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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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1月7日
至112年11月15日
(上午9時起至下午5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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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工學院院辦公室許小姐
(工綜館2樓24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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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名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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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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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工學院網站同時公告正取與備取,不另個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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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正取確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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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2月20日前
(下午5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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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同學未繳交錄取確認書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其名額開放備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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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取結果個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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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2月21日
至1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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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院辦主動以電子郵件聯繫備取學生,未於期限內回覆確認者,視同放棄備取資格,依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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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補後確認單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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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2月29日前
(下午5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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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視同放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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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資料開放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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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2月25日至29日
(上午9時起至下午5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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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未錄取或棄權者,可攜學生證親至承辦人處領回書面資料,逾期恕不負保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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